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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高层次人才敞开大门

1998-09-13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李捷 郭润来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9月12日电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尽快造就人才智力优势,山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就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提出了意见。

《通知》指出,为加快培养一批跨世纪学科、技术带头人,山东省每年将遴选部分50岁以下、有发展潜力、将来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尖子人才,送到国外名牌大学、科研机构深造;每年遴选部分40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外进行研修。每年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遴选部分国有大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大公司、大企业、商务基地学习国外企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或到外省发达地区、人才培养基地进行培训。从1998年开始,在重点高校开设党政领导干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高级研究班,每年择优遴选45岁以下的县处级干部脱产进修,结业后按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选择有一定外语基础和本科以上学历的县级以上优秀年轻党政干部到国外进行中长期培训。积极选拔德才兼备、具有管理才能的高层次专家,直接担任地厅级领导职务。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通知》还指出,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不转关系来山东工作3个月以上并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对在山东落户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提供不少于150平方米的住房等待遇。与此同时,要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通过公平竞争,选拔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担任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国家和省重大课题组的主要负责人。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代理制度,积极开展人才测评工作,为高层次人才合理流动提供全面服务。继续实行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政策,属于集体成果的,首位人员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鼓励科技人员以科研成果入股或投资并从中分红。对驻山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月补贴提高到1000元;对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的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为此,省财政1998年投入一定数量的启动金,设立高层次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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